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到伤害的当事人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去合法的专业机构寻求伤残程度的诊断,凭借给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寻求相应律师的帮助去确认赔偿,这样得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很多人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标准并不是很了解,前来国晖律师事务所咨询,想要深入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今天国晖律师事务所就协同专业的交通律师,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在需要伤残鉴定时,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的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国晖交通律师提醒您:可以根据地域进行费用的判断是否合理。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认定
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国晖交通律师温馨提示: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四、不够伤残级别,能否获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标准,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
从理论上说,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国晖交通律师希望您注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是要根据鉴定的项目来进行缴费的,身体多处伤残要进行公式计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五、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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